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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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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18-039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700万元向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日盈电子(长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盈长春”)注资用于实施“长春日盈精密注塑件及汽车小线束生产建设项目”。

  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注资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9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1.9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93元,共计募集资金17,461.07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07.7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153.3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7年6月21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20号)。

  2、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本次注资的基本情况

  鉴于募投项目“长春日盈精密注塑件及汽车小线束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日盈电子(长春)有限公司,本着积极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原则,公司拟将该项目剩余募投资金2,700万元以注资的形式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日盈长春提供资金,推进募投项目实施。

  二、注资标的基本情况

  日盈电子(长春)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经济开发区金鹏路357号

  2.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陆鹏

  4.经营范围:电器配件、电子元件、低压电线、汽车和摩托车零配件、电脑操作台、塑料模具、机械零部件制造、加工、销售,塑料制品加工、销售(不含超薄塑料购物袋),进出口贸易(以上经营项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

  5.成立时间:2013年3月12日

  6.所属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状况

  上年度截至2017年12月31日,日盈长春的资产总额7,760.44万元,负债总额是4,259.01万元,净资产是3,501.43万元,营业收入是379.38万元,净利润是-167.47万元。

  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日盈长春的资产总额8,016.3万元,负债总额是4,683.55万元,净资产是3,332.76万元,营业收入是359.86万元,净利润

  是-168.67万元 (本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

  三、注资的具体方案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日盈长春进行注资,注资总额为2,700万元,注资前日盈长春的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注资后日盈长春的注册资本为6,700万元。本次注资前后公司持有日盈长春的持股比例均为100.00%。

  本次注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注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日盈长春进行注资符合该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向及实际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完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日盈长春进行注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五、注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注资的全资子公司日盈长春已经开具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银行等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同时,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签署与本次注资相关的文件,财务部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六、相关审议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注资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注资。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注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注资。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2)公司本次注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通过向全资子公司注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增强子公司的资本实力,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18-040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8年1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是蓉珠女士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3名董事现场出席,董事韩亚伟先生、杨辉先生、独立董事莫英娟女士、朱小平女士、吴涛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日盈长春进行注资符合该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向及实际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完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18-041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8年11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忠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注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注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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