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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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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18-058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1月2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同芯微电子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芯微电子”)占用公司在民生银行唐山分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具体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公司为其使用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民生银行唐山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项下,同芯微电子如果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公司同意对其所形成的相应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就具体事项与同芯微电子、民生银行唐山分行、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署《四方合作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18-059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同芯微电子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芯微电子”)占用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唐山分行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具体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民生银行唐山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时,同芯微电子如果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公司同意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项下,对其所形成的相应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就具体事项与同芯微电子、民生银行唐山分行、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署《四方合作协议》。

  鉴于同芯微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故其未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则的规定,该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名称: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334588792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院4号楼18层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葛元庆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3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软件开发;委托生产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产品。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同芯微电子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同芯微电子拟使用公司在民生银行唐山分行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融资授信额度,并与民生银行唐山分行签署相关借款合同。为确保上述借款合同项下同芯微电子的义务得到切实履行,公司需为同芯微电子提供连带责任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并与民生银行唐山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范围为合同约定的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保证期间为两年,起算日按照合同约定方式确定。

  2、《四方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同芯微电子可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整,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民生银行唐山分行同意该项授信额度占用同芯微电子与其签署的授信合同项下授信额度。本公司知悉并同意上述业务,并承诺对同芯微电子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承诺依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保证人义务及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同芯微电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智能安全芯片设计开发,并提供解决方案,是全球智能卡芯片市场中最具竞争力的中国企业之一,其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资产负债率为48.26%,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其经营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另有为全资子公司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有限公司获得1000万元产业发展基金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全资子公司同芯微电子为其控股子公司无锡紫光微电子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的7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同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1.1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其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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