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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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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西藏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且开通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针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开通如下业务:

  一、开户业务和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自2018年11月27日起,本公司旗下富国天源沪港深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益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A类/B类份额)、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博创新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沪深300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富国通胀通缩主题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天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低碳环保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全球科技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富国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新天锋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高新技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国中小盘(香港上市)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稳健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文体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国家安全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改革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沪港深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绝对收益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低碳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智能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研究优选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美丽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久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高端制造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新兴成长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嘉利稳健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精准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新优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研究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绿色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成长优选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军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转型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港股通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周期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大盘价值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沪港深行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沪港深业绩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臻选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兴利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宝利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丰利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东方财富为代销机构。即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东方财富办理开户业务以及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东方财富的规定为准。

  其中,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新天锋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绝对收益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嘉利稳健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新优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绿色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成长优选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类产品,具体开放申购、赎回时间请投资者留意届时公告。

  二、申购费率优惠业务

  自2018年11月27日起(具体截止日期以东方财富公告为准),投资者通过东方财富申购上述基金,其申购费率(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实行最低为1折的优惠,各基金具体申购费率优惠详情以东方财富公告为准。各基金原申购费率以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公布的费率为准。

  三、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自2018年11月2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东方财富办理上述基金(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新天锋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绝对收益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嘉利稳健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新优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金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绿色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成长优选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博创新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沪港深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研究优选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全球科技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富国中国中小盘(香港上市)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港股通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沪港深行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沪港深业绩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除外)的转换业务(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请参见对应基金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357

  公司网站:http://www.18.cn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客服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富国产业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

  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8年11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本基金不开放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9:30-11:30和13:00-15:00)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a、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b、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c、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d、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e、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f、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g、养老目标基金;

  h、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

  基金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2赎回费率

  (1)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如下:

  ■

  (注:赎回份额持有期限的计算,以该份额自登记机构确认之日开始计算。)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180日的投资者,将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自2018年11月29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免予收取。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转换业务适用范围

  本基金仅开通富国产业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与富国旗下部分自TA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请详见2015年10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网点开展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今后若开通其他开放式基金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5.2.2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2)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基金成功的,登记机构在T+1日为其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直销网点申请转换基金份额时,每次对基金份额的转换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转换时或转换后在直销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需一次全部转换。

  (5)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目前,投资者只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最低金额为200元。若代销机构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1)本公司的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23楼;

  邮政编码:200082;

  传真:021-20513177;

  电话:021-20361818;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fullgoal.com.cn

  基金管理人若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7.2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2018年11月29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8年9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富国产业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富国产业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产业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富国中国中小盘(香港上市)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二0一八年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8年11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此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或以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2018年11月29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3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3.4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7日

  富国两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0一八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8年11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30%。此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8年11月30日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3.2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3.3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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