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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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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8-113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济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康”)持有公司106,1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7%;(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益之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益之丰”)持有公司7,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益仁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益仁堂”)持有公司3,6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1)济康本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38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2%;(2)益之丰本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97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2%;(3)益仁堂本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917,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4%。上述三位股东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274,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9%(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其中,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股东济康、益之丰、益仁堂发来的《关于减持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注:其他方式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上述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及自公司股份上市以来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说明:

  1、上述股东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274,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9%(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其中,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二)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记载,济康、益之丰、益仁堂及公司董监高分别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济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并且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东益之丰、益仁堂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及其近亲属高宏发(高毅父亲)、高峰(高毅弟弟)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就股份减持意向承诺:“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每年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15%。

  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前述锁定期结束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济康、益之丰、益仁堂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济康、益之丰、益仁堂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8-114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0月18日,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2018年1月2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现金管理,购买一些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其中,1-3个月的不超过2.5亿元,3-6个月的不超过4亿元,6-12个月的不超过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一、 已到期赎回的保本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城支行购买了“公司结构性存款”,该存款产品于2018年11月23日已到期。2018年8月24日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城支行购买了“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该存款产品于2018年11月24日到期。以上两款存款产品均于2018年11月26日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

  二、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投资。本次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并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证收益型的投资理财业务,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5,726.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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