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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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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8-092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1月26日上午9: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科士达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科士达(香港)有限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贷款,授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以上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贷款提供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8-093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科士达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科士达”)、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士达新能源”)、科士达(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科士达”)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贷款,授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以上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贷款提供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科士达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东科士达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5号小区。

  3、法定代表人:刘程宇。

  4、成立日期:2006年12月14日。

  5、注册资本:肆仟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计算机网络和外围设备、UPS和逆变电源产品,动力配电设备、制冷空调设备、金属制品(不含电镀)、防雷产品、太阳能电池和控制器产品、蓄电池产品及相关材料,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产品20%外销,80%内销。从事铅酸蓄电池产品的生产设备及有关检测设备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业务(不设店铺,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7、与公司关系:广东科士达工业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8、经营情况:单位:万元

  ■

  注:2017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2018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9、担保期限: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

  11、担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地: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园西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研发大厦9楼

  3、法定代表人:刘程宇

  4、成立日期:2010年05月06日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逆变器/控制器、风能逆变器/控制器、燃料电池逆变器、交直流配电柜、光伏支架、光伏电池和组件、光伏发电系统、节能减排产品的研发与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的设计及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太阳能光伏逆变器/控制器、风能逆变器/控制器、燃料电池逆变器、交直流配电柜、光伏支架、光伏电池和组件、光伏发电系统、节能减排产品的生产;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

  7、与公司关系: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8、经营情况:单位:万元

  ■

  注:2017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2018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9、担保期限: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

  11、担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三)科士达(香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科士达(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地:中国香港

  3、法定代表人:刘程宇

  4、成立日期:2007年10月10日

  5、注册资本:282万美元

  6、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原材料采购,信息咨询。

  7、与公司关系:科士达(香港)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8、经营情况:单位:万元

  ■

  注:2017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2018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9、担保期限: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担保额度:不超过500万美元。

  11、担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广东科士达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科士达(香港)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担保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为广东科士达担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为科士达新能源担保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为香港科士达担保不超过500万美元。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广东科士达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科士达(香港)有限公司均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对三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贷款行为系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上述三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的各项法律文件。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总额为30,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广东科士达、科士达新能源、香港科士达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实际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董事会审议本次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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