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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兰西哈三联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西医药”)、兰西哈三联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西制药”)及北京哈三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联科技”)自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11月22日期间累计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31,613,856.99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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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获得的以上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的补助。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上述政府补助确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13,170,000.00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18,443,856.99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按照该资产预计可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区分与企业日常活动是否相关,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上述政府补助中,均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累计金额为13,170,000.00元,计入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累计金额为18,443,856.99元,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将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预计增加利润总额18,443,856.99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最终对公司2018年全年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或依据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