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安嘉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1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赎回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的数额限制
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若投资者有多笔申购,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赎回费率见下表: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但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的25%归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传真:021-80219047
邮箱:DS@huianfund.cn
北京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3层
联系人:田云梦
电话:010-56711624
上海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白玉兰大厦36楼02、03单元
联系人:于擎玥
电话:021-80219027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
5.2 其他销售机构
(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注册时间:2014年9月23日
联系人:吴鸿飞
联系方式: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400-1818-188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2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可开放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8年11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的《汇安嘉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汇安嘉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汇安嘉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7.3 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7.4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7.5 咨询方式: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56711690,公司网址:www.huianfund.cn
特此公告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27日
汇安嘉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1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含利息结转份额;
3、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199.88份;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开放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办理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披露。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uian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010-5671169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1、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3、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