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中,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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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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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帕佛儿投资,帕佛儿投资直接持有公司57.93%的股权。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怀磊,吴怀磊直接持有公司9.77%的股权,通过帕佛儿投资间接持有公司57.93%的股权,通过磊佳投资间接持有公司0.04%的股权,吴怀磊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67.74%的股权,并通过一致行动人吴佳间接控制公司4.48%股权,且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对公司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其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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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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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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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本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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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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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18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的计算过程中涉及利润表的数据均采用年化后数据。以下相同。
(四)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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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8,993.93万元、46,629.99万元、59,765.93万元和61,800.32万元,总资产呈增长趋势,公司经营情况稳定。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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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5,426.62万元、8,069.60万元、11,250.40万元和9,333.71万元。
3、偿债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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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7年公司无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流动性状况良好,短期偿债能力较好。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较低,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与利息保障倍数均保持较高水平,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结构稳健,偿债能力较强。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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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84次、4.66次、4.11次和3.66次,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与信用账期相对较长的客户交易规模有所扩大,同时博格华纳墨西哥延长了信用账期,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93次、3.06次、3.26次和3.14次,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89次、0.77次、0.83次和0.81次。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基本稳定;2016年公司总资产周转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2016年末公司吸收复星投资、宁波海邦、金灿、杭州海邦、华拓投资、张良森和欧阳勇为新股东,上述新增股东合计增资20,000万元,使得公司资产总额增加较多,总资产周转率有所下降。
5、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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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249.81万元、9,261.21万元、6,554.99万元和1,402.7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一贯重视对应收账款的管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整体上保持较好水平,公司经营回款情况良好。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5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为5,576.89万元,主要原因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1,285.75万元;公司收购南通秦海支付的现金净额为2,098.16万元;申购及赎回理财产品造成现金净流出2,199.38万元。
2016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6,538.92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对机器设备、软件以及厂区装修等非流动资产投入4,891.29万元;武汉华培取得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10M1地块支付土地使用权价款3,460.70万元;支付南通秦海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2,655.24万元;申购及赎回理财产品造成现金净流入3,633.28万元。
2017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5,050.99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为满足新产品开发以及扩大产能等需求,购入较多机器设备,使得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多。
另外,公司处置了一批涡轮轴总成相关机器设备收回现金1,287.59万元,使得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多。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5年公司筹资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为2,195.38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借入银行短期借款4,000万元;偿还银行短期借款支付的现金为3,000万元;分配股利及偿付利息支付现金3,195.38万元。
2016年公司筹资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为3,488.51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末公司吸收复星投资、宁波海邦、金灿、杭州海邦、华拓投资、张良森和欧阳勇为新股东,上述新增股东合计增资20,000万元;公司借入银行短期借款6,000万元;偿还银行短期借款支付的现金为10,000万元;分配股利及偿付利息支付现金12,511.49万元。
2017年公司筹资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为895.20万元,主要为公司支付2016年末股利分配产生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768.00万元所致。
2018年1-6月公司筹资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为132.36万元,主要为:芮培工业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30.00万元;公司收回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30.00万元;以及由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支付的相关中介费192.36万元。
(五)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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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从事涡轮增压器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9,545.70万元、32,757.25万元、44,278.07万元和24,659.88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43%、99.90%、99.73%和99.86%,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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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放气阀组件、涡轮壳和中间壳及其他零部件等。其中放气阀组件为公司的核心产品,报告期内放气阀组件收入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34%、88.45%、90.19%和87.26%,为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
由上表可知,经过多年业务发展,公司已经形成以放气阀组件为主,涡轮壳和中间壳等为辅的产品体系。
2、营业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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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4,388.54万元、16,788.30万元、23,489.83万元和14,723.23万元,占同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7.20%、100%、99.76%和99.96%,占比情况及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基本保持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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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的主营业务成本占比情况及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基本保持一致。
3、毛利率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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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15,157.17万元、15,968.95万元、20,788.25万元和9,936.65万元。其中,放气阀组件毛利分别为15,151.94万元、15,906.04万元、20,462.98万元和9,808.71万元,毛利贡献率分别为99.97%、99.61%、98.44%和98.71%。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放气阀组件。
2016年至2018年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811.79万元、4,819.29万元和525.21万元,增幅分别为5.36%、30.18%和5.58%。
4、期间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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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6,532.08万元、7,463.93万元、9,055.66万元和5,618.05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76%、22.76%、20.40%和22.75%。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期间费用呈增长趋势。
(六)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分析
1、盈利能力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6,155.20万元、6,993.07万元、9,875.25万元和3,921.07万元,净利率分别为20.51%、21.33%、22.24%和15.88%,盈利能力稳定;同时,如果募集资金项目能够按计划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并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和完善,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难以在短时间内产生较大效益,因此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将面临一定程度的下降。但项目达产后,公司每年将新增销售收入74,920.02万元、净利润16,366.22万元,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将显著提高,净资产收益率也会逐渐提高。
2、发展前景
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公司业务发展目标明确,技术和市场基础坚实,盈利预期良好,具有较强的可持续盈利能力。
(七)公司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分配情况
1、有限公司阶段股利分配政策
(1)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16日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公司实际执行的股份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股东按照股东约定的股权分配比例分取红利,各股东的股权分配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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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12月17日至2016年12月16日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公司实际执行的股份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股东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2、股份公司阶段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5)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6)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董事会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的,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或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3次股利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7月1日,华培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对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中的3,000万元按照各股东约定的分配比例进行分红。
(2)2015年12月16日,华培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对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并扣除前述2015年7月1日已分红3,000万元后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中的4,000万元按照各股东约定的分配比例进行分红。
(3)2016年11月9日,华培有限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中的12,000万元按照各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红。
3、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2017年4月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前公司的老股东和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加的社会公众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4、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之“八、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八)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拥有5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1家孙公司。
1、华培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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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培新材料最近一年一期的基本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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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2、华煦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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