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1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8-084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22日(星期四)至2018年11月23日(星期五)。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11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11月22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吴锦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对象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68,045,3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06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67,885,2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03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6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5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018,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30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03%;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股票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68,018,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3,30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03%;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168,018,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3,30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03%;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定价基准日

  表决结果:同意168,018,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30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03%;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68,018,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3,30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03%;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68,018,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3,30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03%;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6)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168,018,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30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03%;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7)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68,018,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3,30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03%;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68,018,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3,30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03%;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9)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68,018,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30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03%;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018,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30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03%;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68,018,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30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03%;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018,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3,30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03%;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018,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30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03%;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018,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30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03%;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018,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3,30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03%;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018,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30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03%;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018,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30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03%;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东方锆业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