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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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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更新后)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8-094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更新后)

  公司股东、副董事长范慧群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8-092),持有公司股份16,92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3.02%)的股东、公司副董事长范慧群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69%)。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已完成,授予股份已于2018年11月22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 130,000,050 股增加至132,407,050 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范慧群女士原持有公司股份16,92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02%,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为12.78%,其拟减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69%相应变化为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66%。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事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93)。

  2018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范慧群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范慧群女士累计已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2018年6月11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范慧群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数相应进行调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情况与前期已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范慧群女士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本次减持后,范慧群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492.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7%,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四、备查文件

  1、范慧群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8-095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18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94)。经事后审核,该公告部分内容存在差错,现予更正如下:

  更正前: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8-092),持有公司股份16,92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3.02%)的股东、公司副董事长范慧群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69%)。

  更正后: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8-092),持有公司股份16,92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3.02%)的股东、公司副董事长范慧群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69%)。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事前核对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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