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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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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3月13日《关于准予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89号)的注册,进行募集。

  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4月10日保本周期到期,由于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按照《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为非保本的债券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依相关规定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7年4月14日起更名为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4月14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投资国债期货的特定风险和未知价风险等等。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预期的基金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投资本基金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0月1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第一节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刘立达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4日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38568888

  联系人:罗琼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长刘立达先生,中共党员,英国威尔士大学(班戈)金融MBA。2014年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1988年至2008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工作,历任金融研究所国内金融研究室助理研究员,研究局资本市场处主任科员、货币政策处副调研员。2008年6月进入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曾任股权管理运营部总经理、银河保险经纪公司董事、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等职。2016年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董事范永武先生,中共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哥伦比亚大学硕士,持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资格证书。18年金融行业从业经历,1999年7月至2014年1月任职于中国证监会,担任并购监管二处处长等职务;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担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7年11月,担任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现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周浩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2018年8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上海新江湾城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裁、监事会主席、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副主席等职,现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董事熊人杰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3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连任。曾任职于湖南人造板厂进出口公司、湖南省广电总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公司副总裁。

  董事付华杰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8年3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投资主管,首都机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助理,首都机场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门经理。现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陆地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7年2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处长、中国银河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机构部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北京安外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董事长秘书,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戚振忠先生,中共党员,企业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2017年2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大港油田总机械厂技术员、大港油田局办公室科员、大港油田经济研究所科员,现任中石油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处长。

  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6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连任。历任北京大学教师,国家地震局副司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部门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王建宁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律师。2015年11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历任国家建设委员会干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外事局干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业经济联合会国际部干部,日本野村证券株式会社总部投资及咨询顾问,全国律协会员法律助理,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独立董事郭田勇先生,2014年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亚洲开发银行高级顾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银监会外聘专家、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

  独立董事李笑明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师。2014年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再保、国开行董事。

  监事长李立生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研究发展部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中心综合研究部副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金融工程部总监、产品规划部总监、督察长等职。

  监事周宇女士,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2018年8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历任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职员,北京华证普惠信息股份有限公司XBRL应用部业务经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业务经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纪检监察)办公室高级经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市场交易结算资金监控中心(统计分析中心)高级经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调查评价部高级经理,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党支部组织委员、纪检委员。

  监事赵斌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11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先后任职于北京城建华城监理公司、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现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总经理范永武先生,中共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哥伦比亚大学硕士,持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资格证书。18年金融行业从业经历,1999年7月至2014年1月任职于中国证监会,担任并购监管二处处长等职务;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担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7年11月,担任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17年12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哈尔滨证券公司友谊路证券交易营业部电脑部经理、和平路营业部副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和平路营业部总经理、联合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处长、(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期间任北京证券业协会秘书长(兼),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执行总经理,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督察长秦长建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资格证书,先后在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等行业从事内审、财务、资产评估等工作。2007年加入银河基金,先后任监察部监察稽核(内审)、财务部总监、综合管理部总监。

  2、本基金基金经理

  韩晶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16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期间从事交易清算、产品设计、投资管理等工作。2008年6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债券经理助理、债券经理等职务。现任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2011年8月起担任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11月起担任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7月起担任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起担任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起担任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起担任银河君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起担任银河君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君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4月起担任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9月起担任银河嘉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君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2月起担任银河嘉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睿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3月起担任银河鑫月享6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8月起担任银河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孙伟仓先生,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索峰先生,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祝建辉先生,2015年4月至2017年12月。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经理范永武先生,副总经理陈勇先生,总经理助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监钱睿南先生,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总监兼战略规划部总监吴磊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韩晶先生,股票投资部副总监张杨先生,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神玉飞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近亲属关系。

  第二节 基金托管人

  一、 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成立时间:1996年01月29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88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76号

  联系人:赵姝

  联系电话:(010) 6622 3695

  传真:010-66226045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同业外汇拆借;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证券结算业务;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短期融资券主承销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发展概况:

  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中外资本融合的新型股份制银行。成立21年来,北京银行依托中国经济腾飞崛起的大好形势,先后实现引资、上市、跨区域、综合化等战略突破。2017 年,北京银行提出未来三年打造“十大银行”的中期愿景,引领全行发展。城市副中心分行、青岛分行、赣州分行获批筹建,株洲分行、延安分行正式开业,全行分支机构总数达到532 家;同时,村镇银行建设加快,全行区域布局更加完善。坚持创新发展,积极争取直销银行牌照,各投资机构均取得了良好业绩。各项战略的稳步实施和深入推进,为北京银行持续稳健发展奠定基础。

  截至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11.55 亿元,同比增长4.51%。截至报告期末,表内外资产2.96 万亿元,其中表内资产2.24 万亿元,较年初增长5.80%;贷款总额1.03 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4.41%;存款总额1.27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0.17%;不良贷款率1.18%;拨备覆盖率237.03%,经营指标和资产质量保持同业优秀水平。伴随业绩增长,北京银行品牌价值进一步提升至365 亿元,保持中国银行业第7 位;按一级资本在全球千家大银行的最新排名提升至第73 位,连续四年跻身全球百强银行,受到国际国内高度赞誉。

  2017年,北京银行业务创新呈现良好态势。公司业务成功发行第一期绿色金融债,创新推出“农权贷”产品,发展基础持续筑牢夯实。零售业务深化“一体两翼”战略,个人理财余额突破3,000 亿元,创新推出“京彩易联”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连续9 次荣获《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城市商业零售银行”奖。金融市场业务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深化银登中心合作,成功开展租赁收益权项目;托管资产规模达到1.68 万亿元;自贸联动业务取得积极突破。

  (二)、主要人员情况

  刘晔女士,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199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具有十多年银行和证券行业从业经验。曾就职于证券公司从事债券市场和股票研究工作。在北京银行工作期间,先后从事贷款审查、短期融资券承销、基金销售及资产托管等工作。2008年7月至2012年9月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2012年9月至2014年12月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起至今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北京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充分发挥作为新兴托管银行的高起点优势,搭建了由高素质人才组成的专业团队,内设核算估值岗、资金清算岗、投资运作监督岗、系统运行保障岗及风险内控岗,各岗位人员均分别具有相应的会计核算、资产估值、资金清算、投资监督、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业务经验,70%的员工拥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基金托管业务情况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秉持“严谨、专业、高效”的经营理念,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北京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专户理财、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保险资金、股权投资基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产品体系,北京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高度认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管理,确保基金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北京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部设有内控监查岗,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了业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均具备从业资格;业务操作严格实行经办、复核、审批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未经授权不得查看;业务操作区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系统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操作风险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三节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刘立达

  网址: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徐佳晶、郑夫桦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院A-F座三层(邮编:100045)

  电话:(010)56086900

  传真:(010)56086939

  联系人:郭森慧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108号光华大厦西座三楼(邮编: 510620)

  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史忠民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206号三层

  电话:(0451)82812867

  传真:(0451)82812869

  联系人:崔勇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01号3楼南京银河证券江东中路营业部内(邮编:

  210019)

  电话:(025)84671299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6F(邮编:518046)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2、场外代销机构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南城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6)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昇荣

  客户服务电话:95302

  网址:www.njcb.com.cn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邓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邓鹏怡

  客户服务电话:95368

  网址:www.hlzq.com

  (9)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jijin.txsec.com

  (10)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60582

  联系人:罗艺琳

  客户服务电话: 95329

  网址:www.zszq.com

  (1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51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1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邓颖云

  客户服务电话: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0层经纪业务管理部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685560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1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 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1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6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400-910-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肖婷

  网址:www.cicc.com.cn

  (17)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联系人:周一涵

  网址: stock.pingan.com

  (1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25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2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尤习贵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奚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或95579

  网址:www.95579.com

  (2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2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王怀春

  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927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4)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2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2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767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朱雅崴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9)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9号

  法定代表人:王媖

  电话:(024)22955449

  传真:(024)22955530

  联系人:贾丽媛

  客服电话:400-618-3355

  网址:www.wxzq.com

  (30)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

  (3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联系人:钱欢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32)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21) 20655183

  传真:(0591)87841150

  联系人:王虹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3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3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35)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电话:(0755)23838750

  传真:(0755)25838701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36)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李进

  电话:(021)65080566

  传真:(028)86150040

  网址:www.hx168.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84、4008-888-818

  (37)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电话:(021)54967552

  传真:(021)54967293

  联系人: 杨莉娟

  客户服务电话:95323,400-109-9918

  网址: www.cfsc.com.cn

  (38)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人代表:步国旬

  电话:(025)58519523

  传真:(025)83369725

  联系人:王万君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3、第三方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南大道3588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或 www.jjmmw.com

  (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 www.howbuy.com

  (6)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联系人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7)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8)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9)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梅路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网址: fund.bundtrade.com

  (10)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2号楼B座6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 www.91fund.com.cn

  (1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1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企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 t.jrj.com.cn

  (13)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46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075-6663

  网址:www.pjfortune.com

  (1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201室

  法定代表人:盛大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6266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15)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6)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12号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 www.jinqianwo.cn

  (17)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网址: www.fundhaiyin.com

  (18)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19)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户服务电话:4000-178-000

  网址: www.lingxianfund.com

  (20)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4楼A506室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网址: www.dtfunds.com

  (21)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1176

  网址: www.jimufund.com

  (22)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6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6-500

  网址: www.ifastps.com.cn

  (23)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彭运年

  客户服务电话:(010)59336512

  网址:www.jnlc.com

  (24)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楼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0-777

  网址:www.xds.com.cn

  (25)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嘉盛中心30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2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

  (27)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28)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A座303

  法定代表人:王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9-868

  网址:www.tdyhfund.com

  (29)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566

  网址: www.pyfund.cn

  (30)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号楼1119

  法定代表人:许现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1-500-882

  网址:www.lanmao.com

  (31)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

  23层1号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客户服务电话:(027)87006003

  网址:www.buyfunds.cn

  (3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栋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021)65370077

  网址:www.jiyufund.com.cn

  (33)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法定代表人:程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34)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1604室

  法定代表人:陈刚

  客户服务电话:(0571)86655920

  网址:www.cd121.com

  (35)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623-6060

  网址:www.niuniufund.com

  (36)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法定代表人:陈超

  客户服务电话:95118/400-098-8511

  网址:jr.jd.com

  (3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021)20835588

  网址:licaike.hexun.com

  (38)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39)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07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76-5716

  网址:www.cmiwm.com

  (40)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4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danjuanapp.com

  (42)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43)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客户服务电话:400-025-6569

  网址:www.wacaijijin.com

  (44)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1号楼1层南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1号楼1层南部

  法定代表人:夏予柱

  客户服务电话:400-855-7333

  网址:www.jhjfund.com

  (45)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客户服务电话:021-50206003

  公司网站:www.msfte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4、场内代销机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公布名单为准。

  (二)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839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联系电话:+86 21 61418888

  传真:+86 21 6335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小骏、冯适

  联系人:胡小骏

  第四节    基金历史沿革及概况

  (一)、历史沿革

  本基金由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89号)注册,基金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2日进行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9日生效。

  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4月10日保本周期到期,由于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按照《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该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为非保本的债券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保本周期到期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3 个工作日(含第3个工作日),即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3日。自2017年4月14日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的《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丰利债券

  基金类型:  债券型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第五节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持有人提供较高的当期收益以及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国债期货、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债、中期票据、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定期存款、同业存单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仅可持有因可转债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可转债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动态的整体资产配置和类属资产配置。在认真研判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根据整体资产配置策略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的比例;在充分分析债券市场环境及市场流动性的基础上,根据类属资产配置策略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置和调整。

  本基金不设置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不承诺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运作周期期满时可以获得保本金额的保证。

  (1)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市场利率走势、市场资金供求情况,以及证券市场走势、信用风险情况、风险预算和有关法律法规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在整体资产之间进行动态配置,确定资产的最优配置比例和相应的风险水平。

  (2)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在整体资产配置策略的指导下,根据不同类属资产的风险来源、收益率水平、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税务处理、附加选择权价值、类属资产收益差异、市场偏好以及流动性等因素,采取积极投资策略,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数。

  (3)明细资产配置策略

  在明细资产配置上,首先根据明细资产的剩余期限、资产信用等级、流动性指标决定是否纳入组合;其次,根据个别债券的收益率与剩余期限的配比,对照基金的收益要求决定是否纳入组合;最后,根据个别债券的流动性指标决定投资总量。

  2、债券投资策略

  (1)久期选择

  本基金根据中长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波动趋势,判断债券市场的未来走势,并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考虑信用溢价对久期的影响,若经济下行,预期利率将持续下行的同时,长久期产品比短久期产品将面临更多的信用风险,信用溢价要求更高。因此应缩短久期,并尽量配置更多的信用级别较高的产品。

  (2)收益率曲线分析

  本基金除考虑系统性的利率风险对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影响之外,还将考虑债券市场微观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如历史期限结构、新债发行、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等,形成一定阶段内的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的预期,并适时调整基金的债券投资组合。

  (3)债券类属选择

  本基金依据宏观经济层面的信用风险周期和代表性行业的信用风险结构变化,做出信用风险收缩或扩张的基本判断。根据对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等债券品种与同期限国债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预期,主动调整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4)个债选择

  本基金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利率模型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分析,并结合债券的信用评级、流动性、息票率、税赋等因素,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对于含权类债券品种,如可转债等,本基金还将结合公司基本面分析,综合运用衍生工具定价模型分析债券的内在价值。

  ① 流动性策略

  为合理控制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并满足本基金流动性需求,本基金在投资管理中将持有债券的组合久期进行动态调整。

  ② 信用分析策略

  为了确保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获得稳定的收益,本基金通过对信用债券发行人基本面的深入调研分析,结合流动性、信用利差、信用评级、违约风险等的综合评估结果,选取具有价格优势和套利机会的优质信用债券产品进行投资。

  (5)债券回购杠杆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债券市场收益率情况及资金成本水平,实时把握不同市场和不同期限品种之间的收益率差异,在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采取适度的回购杠杆操作,有效增厚基金资产收益。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池的资产特征进行分析,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利用合理的收益率曲线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时,还将充分考虑该投资品种的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控制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4、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应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目标。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投资于国债期货合约,有效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积极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利率市场走势的分析与判断,并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谨慎进行投资,以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具体而言,本基金的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包括套期保值时机选择策略、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展期策略、保证金管理策略、流动性管理策略等。

  本基金在运用国债期货投资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审慎地获取相应的超额收益,通过国债期货对债券的多头替代和稳健资产仓位的增加,以及国债期货与债券的多空比例调整,获取组合的稳定收益。

  基金管理人针对国债期货交易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并明确相关岗位职责。此外,基金管理人建立国债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并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国债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等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6)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8)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9)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0)本基金可转债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

  1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1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

  1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14) 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5)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6)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0)基金管理人承诺,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1)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自变更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区间内为其投资转型期,投资转型期的具体起止日期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投资转型期结束日起3个月内使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除上述第2)、8)、19)、20)项以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基金托管人履行了监督职责,基金管理人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禁止行为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责任,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采用: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中债综合全价指数的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更加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

  该指数合理、透明、公开,具有较好的市场接受度,可以较好的体现本基金的投资特征与目标客户群的风险收益偏好。为此,本基金选取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市场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业绩比较基准,则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同意后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预期的基金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七)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八)投资决策依据和投资流程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公司投资及风险控制政策;

  (3)宏观经济发展态势、证券市场运行环境和走势,以及上市公司的基本面;

  (4)投资对象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的匹配关系,本基金将在承担适度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收益风险配比最佳的品种进行投资。

  2、投资程序

  (1)研究与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内设研究部,通过对宏观、政策、行业、公司、市场等方面的分析,制定投资策略建议和投资建议。

  本基金管理人内设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运用风险模型及监测指标定期或根据需要对基金绩效进行评估,并向基金经理反馈。

  (2)构建投资组合

  投资决策委员会在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框架下,审批确定基金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方案,并审批重大单项投资决定。

  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下,参考研究部和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的研究分析,制定基金的投资策略,在其权限范围进行基金的日常投资组合管理工作。

  (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2018年9月30日)

  1.1 本投资组合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投资。

  1.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投资。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0.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0.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0.3 其他资产构成

  ■

  1.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1.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1.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第六节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证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有关业绩数据经托管人复核。(数据截止2018年3月31日)

  转型前(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转型前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4月9日合同成立,根据《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应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4月14日转型为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后(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4月9日,于2017年4月14日正式转型为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规定,本基金应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第六节 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或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期货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在保本周期内,本基金的担保费或风险买断费用从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收入中列支,向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本基金在到期期间(除保本周期到期日)和过渡期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收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5、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但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的存续要求,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变更为“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的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费仍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同上,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第七节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及《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更新编写,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重要提示”日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0月1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定于2018年11月24日前公告。

  2、 “三、基金管理人”,“(二)主要人员情况” 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金经理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3、“四、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托管人概况”根据托管人提供的最新资料更新了相关信息。

  4、“五、相关服务机构”增加了相关代销机构,对原有销售机构进行了更新,各新增代销机构均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列示。

  5、“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基金赎回费率。

  6、“九、 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 “(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本报告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更新了“(五)基金的业绩”,对基金成立以来至2018年9月30日的基金业绩表现进行了披露。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更新了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8、“二十四、 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列示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公司在指定报纸上披露的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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