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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集团”)的通知,兴业集团将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股份被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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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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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 兴业集团共持有本公司556,075,35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29.61%,其中已质押股份555,000,086股,占兴业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99.8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56%。
4、股东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股东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