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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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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高升控股 公告编号:2018-123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传票》
及相关法律文书暨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签收了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罗湖区法院”)出具的案号为“(2018)粤0303民初14292号”《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7年11月17日,北京世宇天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宇天地”)与国信保理签署了《国内保理合同》,公司为该事项提供了回购担保。因世宇天地未能及时、足额履行回购义务,国信保理进行诉前保全并申请冻结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99号)。

  二、《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

  深圳罗湖区法院通知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14时30分就案号为“(2018)粤0303民初14292号”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参加庭审,国信保理起诉公司承担回购价款支付义务并向原告承担连带责任。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

  收到上述《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后,公司正积极商讨应诉方案。本案尚未开庭审理,且未来的生效判决结果尚无法定论。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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