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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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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18-006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1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1月20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应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其中董事吴哲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方南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已启用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根据注册资本等发生变化的情形,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29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出适当修订(具体修订详见公司《章程修正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据此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章程修正案》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突发事件处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大股东定期沟通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定期沟通制度》。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灵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灵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结构性存款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以结构性存款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独立董事就公司以结构性存款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事项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2)。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2日

  附件:李灵简历

  李灵,女,198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至2003年在浙江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从事财务会计工作,2004年至2018年担任浙江昂利康胶囊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现任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核算主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18-007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15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1月20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小云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到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提名徐爱放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18-0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结构性存款概述

  1、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结构性存款,未到期结构性存款在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前提下资金可循环使用。

  2、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3、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单笔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中相关章节规定的风险投资产品。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授权事宜

  因结构性存款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对资金的分阶段、分期使用要求,以及公司日常运营资金的使用情况,灵活配置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流动性、短期理财产品,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结构性存款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上述受托方与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6、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拟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授权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鉴于公司拟采用开立承兑汇票支付货款,需在银行存入相应保证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用保证金等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的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及资金需求产生影响。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大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仍然受金融市场和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结构性存款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当购买结构性存款金额达到披露标准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以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方式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18-009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结构性存款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

  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结构性存款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审批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现就公司以结构性存款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拟对保证金等部分闲置资金以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方式进行投资理财,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拟用公司结构性存款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银行承兑汇票,从而增加银承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审批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以上用结构性存款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结构性存款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是基于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结构性存款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18-010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利康”、“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出资人民币1,220万元对外投资设立浙江白云山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经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白云山昂利康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100%。公司将无水碳酸钠(国药准字 H20174028)和精氨酸(国药准字 H20174027)等原料药生产批文转移至白云山昂利康公司。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3、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拟):浙江白云山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拟):浙江省嵊州市罗东路239号

  3、法定代表人(拟):方南平

  4、注册资本(拟):1,22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拟):生产、销售原料药及其助溶剂等。

  6、出资情况(拟):

  ■

  上述各项信息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白云山昂利康公司,其目的是为了与广州白云山化学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化学药公司”)进行合作,共同打造头孢类原料药生产基地(上述事项详见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和“第十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该投资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导向,有利于促进头孢类原料药产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进一步开发拓展国内头孢类无菌原料药市场,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二)存在的风险

  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可能存在因政策法规变动导致相关生产批件转移未能实现、与白云山化学药公司的合作未能如期开展、产业政策变化或项目建设、行业波动、市场竞争、企业运营等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实现盈利等风险。本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变化,积极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18-011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严立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严立勇先生因工作岗位内部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去监事职务后,严立勇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昂利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担任质量负责人职务。公司及监事会对严立勇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严立勇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立勇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严立勇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为了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徐爱放女士(简历见附件)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徐爱放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1月22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爱放,女,196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制剂厂厂长,总经理助理,拟任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徐爱放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55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18-01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星期二)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8年12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浙江省嵊州市嵊州大道北1000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会议为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9日至 2018 年12月10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9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嵊州市嵊州大道北1000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

  (九)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第1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3、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8 年12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二)登记方式: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12月4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三)登记地点及会议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嵊州市嵊州大道北1000号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

  联 系 人:王燕红

  联系电话:0575-83100181

  传真:0575-83100181

  电子邮箱:ir@alkpharm.cn

  邮政编码:312400

  (四)会议费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40”,投票简称为“昂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8年12月10日(星期一)召开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单位/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做出投票指示。

  2、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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