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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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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9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30,000万元(业务品种为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30,000万元,保证金比例40%),期限两年,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2018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其中公司2018年度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额度为185,00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22)。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47,960万元,本次担保后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65,960万元,泰达能源可用担保额度为19,04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 公司名称: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1999年5月31日

  3. 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万象路187号

  4. 法定代表人:马剑

  5. 注册资本:25,196万元整

  6. 主营业务:石油地质勘查服务、煤炭地质勘查服务、天然气地质勘查服务;对房地产开发投资;沥青油零售,百货、服装、文化体育用品、日用杂品、五金、交电、木材、建筑材料、塑料制品、家具、金属材料、焦炭批发兼零售;物流策划;货物进出口;汽油、煤油、柴油批发;苯、粗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甲基叔丁基醚、氢氧化钠、均三甲苯、均四甲苯、溶剂油[闭杯闪点≤60℃]、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石脑油、戊烷、石油醚、正辛烷、异辛烷、壬烷及其异构体、正癸烷、甲醇、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铝粉、汽油、煤油、柴油[闭杯闪点≤60℃]无储存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

  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天津市恒丰伟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17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泰达能源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泰达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北京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系统内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

  (三)担保金额:30,000万元。

  (四)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五)担保期限:期限两年。

  (六)本次担保由泰达能源其他股东方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邹凌为公司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该笔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的2018年度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意见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99.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64.08%。

  (二)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债务、诉讼涉及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9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北方信托混改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4月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北方信托混改交易方案并放弃增资认购权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25)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参股公司北方信托混改交易方案并放弃增资认购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26)。

  2018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北方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信托”)送达的《北方信托混改情况说明》,获悉:“9月25日,北方信托混改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信息披露期结束,共有三家意向投资方提交摘牌申请,并分别缴纳2亿元保证金,成为北方信托混改项目合格意向投资方。经泰达控股、北方信托报请市国资委、市委市政府审批后,确认北方信托摘牌结果。11月20日,北方信托正式与三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

  “下一步,公司将积极与合格意向投资方沟通,准备股东资格审核材料,并报送天津银保监局筹备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完成增资缴款及工商变更等后续工作。”

  如北方信托本次混改完成,公司对北方信托的持股比例将由5.43%降为3.02%。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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