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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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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8-106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矿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收到表决票9张。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兴业矿业: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8-107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矿业”)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收到表决票3张。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兴业矿业: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8)。

  表决结果:2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陈庭燕女士对本议案投反对票,认为由于部分信托等理财产品风险不确定性较强,建议公司购买低风险产品种类,或明晰具体产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8-108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矿业”或“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包括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债券投资等产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拟投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9.29%,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本公司委托理财投资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债券投资等产品。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公司承诺: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4、投资期限

  公司委托理财期限为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投资委托理财的产品可进行中短期配置,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三年。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投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被委托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委托理财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均为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风险控制

  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组织与职责、审批权限、执行程序、风险控制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执行程序和风险控制,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对此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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