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18-039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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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1818号4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7日
至2018年12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2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18-040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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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18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分别于2018年10月13日和2018年10月31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全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票的股权激励对象。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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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于2018年12月5日前书面回复公司 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联系方式: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1818号
邮编:200949
电话:021-31165678
传真:021-31166678
联系人:王逸凡、王鹏
六、
其他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出 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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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18-040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8年 12月 3日至 2018年 12月 5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包装”)独立董事韩秀超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1、征集人韩秀超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其基本情况如下:
韩秀超先生,出生于1964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韩先生历任安徽工业大学管理教研室主任、协和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总市场部副总经理、壳牌石油(中国)有限公司高级业务代表兼武汉壳牌石油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市场总监。韩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云连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4、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认为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8年11月30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A 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5日的9:00-16:00。
(三)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按公告指定地址送达,并来电确认;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1818号
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31165678
传真:021-3116667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 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韩秀超
2018年11月22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韩秀超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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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委托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