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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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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193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8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集团”、“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公告了《关于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经事后审核发现,上述公告中部分内容存在差错,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截至目前,东方资产持有公司 18,935,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24%,本次拟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14,000,000 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35%。由于本次如意集团要约收购为部分要约,在要约收购完成、相关股份过户前无法预测东方资产实际减持的股份数量,公司董事会将在要约收购完成、相关股份过户后,按照其实际减持的股份数量督促相关各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更正后:

  截至目前,东方资产持有公司 18,935,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24%,本次拟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14,0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35%。由于本次如意集团要约收购为部分要约,在要约收购完成、相关股份过户前无法预测东方资产实际减持的股份数量,公司董事会将在要约收购完成、相关股份过户后,按照其实际减持的股份数量督促相关各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以上更正的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93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9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

  公告(更新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公告为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本次要约收购起始日为2018年9月19日,要约收购截止日为2018年11月16日,要约收购期限共59个自然日。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即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1月15日和2018年11月16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集团”、“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公告了《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本次要约收购为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科技”、“收购人”)向除邱亚夫、山东如意毛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济宁如意进出口有限公司之外的如意集团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本次要约收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1、收购人: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名称: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收购公司股票简称:如意集团

  4、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002193

  5、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6、要约收购价格:18.10元/股

  7、要约收购有效期: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11月16日

  8、预定收购股份的数量:30,000,000股

  9、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1.46%

  二、要约收购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系如意科技基于对如意集团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促进企业长期战略稳定、提振资本市场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为提高如意科技对如意集团的持股比例,巩固实际控制人的控股权。收购人此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如意集团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59个自然日,即自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11月16日。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即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1月15日和2018年11月16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四、股东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代码:990056

  2、申报价格:18.10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如意集团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申请预受要约

  如意集团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5、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票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非限售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6、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结算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结算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票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

  7、收购要约的变更

  要约期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登记结算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被收购公司股东如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需重新申报。

  8、竞争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9、司法冻结

  要约期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将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10、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期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以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

  11、余股处理

  要约期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高于30,000,000股,则收购人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股东预受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30,000,000股,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30,000,000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登记结算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12、要约收购资金划转

  要约收购期满次一交易日,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足额存入登记公司指定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通知登记公司资金交收部,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3、要约收购股份划转

  要约期满后,收购人将向深交所法律部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深交所法律部将完成对预受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收购人将凭深交所出具股份转让确认书到登记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14、收购结果公告

  收购人将在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当日向深交所公司部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于次日就收购情况作出公告。

  五、受要约人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撤回预受要约

  股东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期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2、撤回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期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撤回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3、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即2018年11月14日(不包含该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4、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5、要约收购期间预受要约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被设定其他权利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6、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即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1月15日和2018年11月16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六、持股5%以上股东拟参与要约的情况

  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的通知,其拟参与如意集团要约收购的预受要约,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目前,东方资产持有公司18,935,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24%,本次拟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4,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35%。由于本次如意集团要约收购为部分要约,在要约收购完成、相关股份过户前无法预测东方资产实际减持的股份数量,公司董事会将在要约收购完成、相关股份过户后,按照其实际减持的股份数量督促相关各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东方资产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有关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如下:“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鉴于本公司所持股份属于政策性、阶段性持股,如果由于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主管部门的要求等原因,上述股份发生权利主体变更或者被委托管理的,不视为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违反。”截止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东方资产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意向一致。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东方资产将根据自身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东方资产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参与要约收购的持股5%以上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预受要约的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13日,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合计65,137,289股。

  八、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2018年9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等相关内容。

  本次公告为收购人要约收购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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