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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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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2018年7月19日的书面通知,复星高科技(及/或通过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增持主体”)拟于2018年7月19日(含当日)起6个月内(即自2018年7月19日至2019年1月18日)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不低于5,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截至2018年7月19日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

  ●截至2018年11月20日收市,增持主体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约5,000万元,累计增持本公司6,567,509股A股,占截至2018年11月20日本公司股份总数(即3,876,483,864股)的约0.17%。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根据复星高科技2018年7月19日的书面通知,复星高科技(及/或通过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增持主体”)拟于2018年7月19日(含当日)起6个月内(即自2018年7月19日至2019年1月18日)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不低于5,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截至2018年7月19日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具体增持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增持金额及股份数量)将视市场情况以及本公司股价走势确定。以上增持计划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58)。

  二、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20日收市,增持主体自上述增持计划实施以来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约5,000万元,累计增持本公司6,567,509股A股,占截至2018年11月20日本公司股份总数(即3,876,483,864股)的约0.17%。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2,655,050,207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约68.49%;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截至2018年11月20日收市,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2,661,617,716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约68.66%。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复星高科技承诺,增持主体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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