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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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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国海全球科技互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1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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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

  1. 本基金以人民币和美元两种货币同时公开发售,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美元份额发售面值为1.00美元。

  2. 本次国富全球科技互联混合(QDII)人民币净认购金额为266,793,439.02人民币元、人民币认购金额产生的银行利息为71,742.50人民币元,美元现汇净认购金额为1,051,974.89美元、美元现汇认购金额产生的银行利息为6.08美元。上表“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中美元现汇净认购金额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中美元现汇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按照募集期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6.9377折算为人民币。

  3. 上表“募集份额”中美元现汇的份额按照募集期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6.9377折算为人民币份额。

  4. 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5.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

  6.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认购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ts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或021-38789555)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会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敬请投资者关注。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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