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曹文洁女士的通知,获悉曹文洁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质押及解除了部分股权质押的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情况
2018年11月15日,曹文洁女士将其持有的329.60万股(占总股本1.65%)、952.40股(占总股本4.76%)无限售流通股分别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2月14日、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12月15日。
2018年11月16日,曹文洁女士将其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285.00万股办理了股权质押除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8年11月16日,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43%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曹文洁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1,758.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79%;本次股权质押及解质押后,曹文洁女士累计质押本公司股票数量为2829.75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4.07%,占公司总股本的14.15%。
三、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股权质押的目的为个人融资需要,曹文洁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个人日常收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其他投资收益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股价下跌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股东将采取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