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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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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120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曹志亚先生提交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报告。因工作原因,曹志亚先生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

  公司董事会谨对曹志亚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18年11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陈贤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121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11月9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贤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临2018-122号)。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安排如下: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13日(星期四)下午2:00;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88号海越大厦28楼会议室;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8-123号)。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陈贤俊先生简历

  陈贤俊,男,1979年7月出生,籍贯海南,中共党员,毕业于英国安吉利亚工业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历任海南美兰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国际事务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中心经理,海南一卡通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职务。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122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该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自愿平等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能源”、“本公司”、“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宁波万华石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万华”)、香港金发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发”)进行日常关联交易。

  (二)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宁波万华石化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海光楼 409-2-A 室

  法定代表人:袁志敏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24日

  营业期限:200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23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其他危险化学品:正丁烷、异辛烷、液化石油气(仅用于工业原料)、盐酸、松节油、石油醚、石脑油、羟基乙硫醚、煤焦油、5-氯-2-甲基苯胺、六氟丙酮水合物、硫酸、甲基叔丁基醚、甲醇、1,3-二甲苯、1,2-二甲苯、2-丁酮、粗苯、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丙烯、丙烷的批发(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石油制品、沥青、润滑油、燃料油、凝析油、渣油、白油、导热油、变压器油、液体石蜡、有机热载体、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机电设备、纺织品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济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宁波万华持有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海越”)18%股权。

  2、香港金发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旺角

  法定代表人:袁志敏

  注册资本:8,000万港元

  成立时间:2009年07月3日

  经营范围:塑料、模具及产品的研发、销售,汽车设计技术、化工原材料的国际贸易。

  关联关系:系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科技”)全资子公司,金发科技间接持有宁波海越49%股权。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系依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同期市场价格为参考,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定价,与市场销售或购买同类产品的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

  四、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业务活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能充分利用关联公司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其形成依赖。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上述事项在董事会表决时,无董事需要进行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387      证券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2018-123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13日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88号海越大厦28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13日

  至2018年1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8年11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联系方式),并请在信函或传真后联系本公司确认,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登记时间:2018 年12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登记地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14 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吕燕飞、朱甜

  联系电话:0575-87016161    传真:0575-87032163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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