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函》,中天国富作为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原指定保荐代表人方蔚先生和解刚先生负责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且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日止。
现因原保荐代表人方蔚先生的工作调整,将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履行,中天国富决定指派陈刚先生接替方蔚先生,担任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陈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解刚先生和陈刚先生,持续督导期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且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对方蔚先生在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
陈刚简历
陈刚先生,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CFA。200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任职于国信证券、招商证券、西南证券投资银行部门。具有较为丰富的投资银行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功底,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三花股份资产重组暨定向发行、玉龙钢管IPO、天创时尚IPO、微光股份IPO、长城科技IPO等项目。现任中天国富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