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1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减持计划公告前,泰兴市恒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兴恒川”,原西藏恒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18年8月迁址至江苏泰兴并更名为泰兴市恒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2,216,486股,占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总股本的1.50%,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泰兴恒川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216,486股,即不超过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总股本的1.50%,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8,143,355股),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16,286,711股),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8日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编号:2018-045号)。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泰兴恒川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在此期间,泰兴恒川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股票合计9,146,985股,占截止2018年6月30日股份总数的1.12%。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1:持股比例为股东持股数量占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总股本的比例;

  注2:泰兴恒川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济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控股”)、济川控股全资子公司西藏济川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曹龙祥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注:持股比例为股东持股数量占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总股本的比例。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注1:泰兴市恒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18年11月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减持价格为36.39元/股,减持总金额为 65,502,000.00元。通过上述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完成后,泰兴市恒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3,069,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

  注2:持股比例为股东持股数量占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总股本的比例。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泰兴恒川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实施后续减持计划,具体实施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