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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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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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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1月14日向全体董事、监事、执行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发出了此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11月14日至11月19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形式通过以下决议:

  1、福特汽车公司提名陈安宁先生候选公司董事,傅礼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同意将福特汽车公司的上述董事提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卢松先生、王琨女士、李显君先生一致同意上述人事议案。

  傅礼德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

  陈安宁先生简历:

  陈安宁先生,1961年出生,拥有美国辛辛那提大学工程博士学位和美国密歇根大学Ross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现任福特汽车公司集团副总裁、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陈安宁先生于1992年加入福特汽车公司开始了他的职业生涯,在之后的17年时间里先后出任了多个管理岗位。在重回福特汽车之前,陈安宁先生曾担任奇瑞汽车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奇瑞捷豹路虎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安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陈安宁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董事会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全文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卢松先生、王琨女士、李显君先生就公司董事变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经审阅陈安宁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陈安宁先生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此提名人选。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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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提示: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到5人。

  三、会议决议

  与会监事以书面表决形式通过以下决议:

  (1)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提名萧虎先生候选公司监事,朱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同意将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的上述监事提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朱毅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

  萧虎先生简历

  萧虎先生,1968年出生,拥有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无线电专业学士学位,现任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萧虎先生曾任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干部、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软件产业办公室副主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组织副部长、管委会人事劳动局副局长、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组织部长、管委会人事局局长。萧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萧虎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监事会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全文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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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1月14日至11月19日以书面表决形式批准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12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下午3:00至2018年12月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8日。B股股东应在2018年11月23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11月28日下午3: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如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中国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北大道509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陈安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萧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见2018年11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和《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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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出席的人士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B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出席人士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

  非江西省南昌市本埠的公司股东(包括B股股东)可以通讯方式预约登记。(出席会议的回执见附件2)

  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9日至12月4日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

  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北大道509号公司证券部

  2、大会预期不超过一天。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国清、付国红

  电话:86-791-85266178

  传真:86-791-85232839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50

  2、投票简称:江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关于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董事会决议》。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股份类别(A股或B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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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出席股东大会回执

  致: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8年11月2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签名:

  股东账号:

  股东签署:(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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