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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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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18- 071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411号),要求公司在2018年11月25日前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立即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和进一步补充调查,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要求于上述反馈意见的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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