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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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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18-088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股东减持不会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权益

  ●本次汕头市日冠阳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日冠阳帆”)减持后,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日冠阳帆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日冠阳帆于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1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257,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日冠阳帆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情况具体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情况

  汕头市日冠阳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065189131H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汕头市澄海区324国道广益路33号第18层东北侧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奕民

  

  成立日期:2013 年4月11日

  合伙期限:201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0日

  经营范围: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减持股份情况

  ■

  (三)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权益。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日冠阳帆披露简式权益报告书,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9日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名称: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迪生力

  股票代码:603335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汕头市日冠阳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324国道广益路33号第18层东北侧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城东柑园城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负责人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无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是收回投资和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8月23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对外披露减持计划,自2018年9月13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完成减持3,257,026股,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按照减持计划继续减持公司股份。截止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日冠阳帆暂无其他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19,606,366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10月17日至11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3,257,0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9%。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日冠阳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6,349,3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6%。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日冠阳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6,349,34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质押给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1,6296,340股,占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99.68%,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5% 。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日冠阳帆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披露但未披露

  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本报告书所提及的相关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上市公司: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台山市西湖外商投资示范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义务披露人:

  汕头市日冠阳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杜湘伟

  签署日期:  2018 年11月19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义务披露人:

  汕头市日冠阳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杜湘伟

  签署日期: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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