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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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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18-85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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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安靖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对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了专项修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18年11月9日,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各类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强化激励约束,促进公司夯实估值基础,提升公司管理风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本次《公司法》的修订和《意见》的发布,为通过股份回购方式稳定股价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稳定投资者对公司股票长期价值的预期,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安靖先生提议: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的股份拟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及国家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其他用途,建议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具体实施方式,并提请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此事项。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讨论并制定回购预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上述回购事宜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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