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18-146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1月13日,公司董事会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18年11月1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五名董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下属子公司业务,公司拟根据全资子公司成都迈尔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尔斯通公司”)的需要,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该议案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18-147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支持下属子公司业务,公司拟根据全资子公司成都迈尔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尔斯通公司”)的需要,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同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的额度范围内,根据担保的实际情况全权代表迈尔斯通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事项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二、担保情况
■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迈尔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8月12日
3、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唐勇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
7、主要股东:迈尔斯通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8、经营情况
截止 2017 年度,迈尔斯通公司总资产为92,492万元,总负债为36,808万元,净资产为55,684万元;截止 2017 年度,迈尔斯通公司实现净利润4,643万元。
截止 2018 年 10月底,迈尔斯通公司总资产为90,573万元,总负债为35,995万元,净资产为54,578万元;截止 2018 年 10月底,迈尔斯通公司实现净利润-1,153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9、迈尔斯通公司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迈尔斯通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者意向协议,被担保人将根据授权在总额度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担保风险。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公司为迈尔斯通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能够有效支持迈尔斯通公司业务发展,降低融资成本,满足迈尔斯通公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同时,迈尔斯通公司为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隋平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为迈尔斯通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符合其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提高迈尔斯通公司融资效率;同时,迈尔斯通公司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本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于前述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1、2018 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5月3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在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额度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2018年6月19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达州绵石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了50,000万元担保,担保额度剩余150,000万元。
2、2018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10月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全资子公司西藏智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了6,000万元担保。
3、截止目前, 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56,000万元,本年度内已审批担保额度为200,000万元,总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14.1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86%。
除前述担保外,迈尔斯通公司按照房地产行业惯例为购房人提供按揭贷款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中迪投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迪投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18-148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2月2日~2018年12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当天)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日15:00—2018年12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结合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凡2018年11月26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依据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9号中纺大厦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内容
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二)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出席现场的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凡符合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或法人单位证明等凭证出席;
(1)个人股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持上述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7日上午9:30——下午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9号中纺大厦3层公司会议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09;投票简称:中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现场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2、联系电话:010-65275609 传真:010-65279466
3、联系人:何帆 刘国长
4、公司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9号中纺大厦三层
5、邮政编码:100005
七、备查文件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1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对会议审议事项具有表决权,我单位(个人)对会议审议事项投票指示如下表:
■
备注: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
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为迈尔斯通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符合其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提高迈尔斯通公司融资效率;同时,迈尔斯通公司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本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于前述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