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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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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8-119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可信开放高端计算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大数据平台技术工程实验室建设及行业应用服务项目。

  ●拟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122,482.79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17号)核准,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8,620,689股,发行价格11.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19,999,992.40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42,348,620.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2,377,651,371.83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6)第110ZA0594号)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或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可信开放高端计算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简称“TOP项目”)、大数据平台技术工程实验室建设及行业应用服务项目(简称“大数据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未经审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8年10月31日,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121,166.7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16,625.50万元,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并已减扣手续费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2,482.79万元。

  2018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和2018年第十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TOP项目和大数据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理财利息收入净额合计122,482.79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一)可信开放高端计算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简称“TOP项目”)

  TOP项目是公司2015年根据当时市场发展需求制定,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以提升公司在自主产品方面的核心竞争力。

  在项目的实施和推进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和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的影响,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用户需求不断更新,云计算产品和技术正在逐步替代传统的计算资源。TOP项目的市场范围发生了显著变化,公司适当放缓了TOP项目的进度。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TOP项目的建设完工时间延长至2019年6月30日。

  结合目前市场的实际情况并从审慎投资的角度,公司认为短期内若继续实施TOP项目难以达到项目预期的效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及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TOP项目,并将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针对TOP项目前期投入研发推出的服务器、存储、数据库软件、中间件等系列产品,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其未来的研发工作,并将综合考虑如何在云计算技术场景下更好的发挥TOP项目产品的优势,继续对该系列产品进行市场推广。

  (二)大数据平台技术工程实验室建设及行业应用服务项目(简称“大数据项目”)

  大数据项目是公司2015年根据当时市场发展需求制定,基于公司大数据平台技术进行研发及行业应用,使公司成为大数据服务的主要供应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由于大数据分析产品的市场需求变化较快,且旅游、环保等行业拓展成效低于预期,公司根据市场情况适当放缓大数据项目的建设进度,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大数据项目的建设完工时间延长至2019年6月30日。

  结合目前市场的实际情况并从审慎投资的角度,公司认为短期内若继续按照原有业务模式实施大数据项目难以达到项目预期的效益,公司拟对大数据项目进行战略调整。公司将协同上市公司成员企业的优势资源,整合大数据项目前期投入研发出的一系列相关的产品、解决方案,共同探索大数据业务新模式。因此,将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大数据项目。

  三、剩余募集资金情况及相关安排

  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

  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2,482.79 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为9,482.7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43,00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金额70,000万元。

  (一) 剩余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TOP项目和大数据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账户余额9,482.79万元及后续收到利息(如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二) 前期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安排

  2017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已使用7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后,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0万元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不超过11亿元。截至目前,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43,000万元,理财本金及收益到期后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承诺在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及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终止TOP项目和大数据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慎重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运营能力,促进公司业务稳定发展。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8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TOP项目和大数据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理财利息收入净额合计122,482.79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8年第十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考虑了募集项目情况及公司情况,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募集项目情况及公司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帮助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和2018年第十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关于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有关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6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2018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8年第十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8-120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王维航先生召集,会议于2018年11月10日发出通知,于2018年1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投票,应参与投票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投票的董事9名。公司3名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8-119《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维航予以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 2018-122《关于收购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6日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8-121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十二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十二次临时监事会于2018年1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 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 2018-119《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 2018-122《关于收购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1月16日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8-122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金额不超过2.44612亿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正式协议尚未签署,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1月15日召开2018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2.44612亿元的价格收购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加银”)持有的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TOP产业基金”)2亿财产份额;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股东大会决议签署有关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及合伙协议等文件。

  TOP产业基金普通合伙人为北京中域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域嘉盛”),中域嘉盛的实际控制人王维航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域嘉盛、TOP 产业基金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18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维航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44612亿元人民币,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中域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44362339Y

  法定代表人:朱君

  注册资本:1000万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164号17-27号院390号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设计;电脑动画设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市场调查。

  股权结构:北京中域绿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0%,北京道朴健正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TOP产业基金普通合伙人为北京中域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王维航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域嘉盛、TOP 产业基金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TOP产业基金的有关情况详见“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8年9月30日,中域嘉盛总资产21,337,198.46元人民币,净资产10,367,396.14 元人民币,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 8,895,185.35元人民币,净利润为-533,162.63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 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标的为TOP产业基金2亿基金财产份额。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即TOP产业基金)

  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1X539Y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中域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A座10层北1区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咨询。

  TOP产业基金的合伙人情况:

  ■

  2、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TOP产业基金其他合伙人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4、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TOP产业基金总资产611,678,740.87元人民币,净资产611,608,740.87元人民币,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人民币,净利润为-7,377,155.02元人民币。(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TOP产业基金总资产604,557,372.74元人民币,净资产604,557,372.74元人民币,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人民币,净利润为-7,051,368.13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四、 各方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针对甲方在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的财产份额转让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财产份额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在丙方持有的全部财产份额,即贰亿元,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款

  财产份额转让价款为:2.44612亿元减去甲方从基金获得的投资收益(如有)

  (三)转让生效

  各方确认,本协议所述财产份额转让自乙方足额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自转让生效日起,甲方不再具有TOP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人身份,不再依据《合伙企业法》和《合伙协议》承担任何合伙人义务、享受合伙人权利;自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取得TOP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人身份,依据《合伙企业法》和《合伙协议》承担合伙人义务、享有合伙人权利。

  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2015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胜信泰科技有限公司出资2.24亿元,与中域嘉盛、民生加银以及其他出资方共同设立TOP产业基金(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15-076《关于投资成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此后,公司与民生加银签订了《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收购协议》,双方约定民生加银有权在出资日满三年前三十个工作日内,随时向公司发出标的财产份额转让通知,公司同意以不高于人民币2.6亿元的价格收购其持有的TOP产业基金2亿财产份额,民生加银已经从基金获得的投资收益将在上述转让价款总额中扣除(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15-082《关于签署基金财产份额收购协议的公告》)。

  TOP产业基金成立后所投项目主要围绕公司战略发展方向进行孵化和培育,包括自主可控信息系统领域以及数据库、云存储等重点方向,公司作为其产业投资人,近年来与基金联合投资了数个项目。截止目前,基金整体投资情况如下:

  ■

  上述项目目前均处于投资期,尚未退出。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综合考虑TOP产业基金已投项目情况及所投项目未来的发展前景,参照市场价格,本着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了本次交易对价。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TOP产业基金主要围绕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投资于自主可控为主的信息技术产业化项目,公司本次受让民生加银所持有的TOP产业基金份额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2018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中昭拓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维航先生回避表决。

  2.本次关联交易于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公司此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整合优质资源,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2018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王维航先生(含其控制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1、经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胜信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北京中域拓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北京集成电路尖端芯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详见公司临2018-052号《关于参与设立集成电路尖端芯片股权投资中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经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华胜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江苏疌泉美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财产份额。详见公司临2018-069号《关于认购江苏疌泉美都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经公司2018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TOP产业基金投资4000万元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胜信泰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新的投资者,详见公司临2018-104号《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2018-123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26日

  3. 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王维航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10月2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8.35%股份的股东王维航,在2018年11月1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收购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10月2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11月26日9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北京华胜天成科研大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26日

  至2018年11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公司已于2018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上述议案2、3公司已于本公告披露的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详见《公司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更新)。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维航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6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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