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1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ST百特 公告编号:2018-134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提示性公告

  ■

  一、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

  2017年4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7108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17年4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7-023)。

  2017年5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2017]54号)。公司已于2017年5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7-053)。

  2017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7]102号)。公司已于2017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7-099)。

  2018年7月4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通报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犯罪案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函》(中小板函【2018】第5 号),公司因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已于近日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公司已于2018年7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8-091)。

  公司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4.1.1 条第(八)规定的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存在暂停上市风险。公司自2018年7月6日起,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二、公司被移送公安机关具体情况

  2018年7月4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通报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犯罪案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函》(中小板函【2018】第5 号),公司因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已于近日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公司已于2018年7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相关披露(公告编号:2018-091)。

  三、公司股票交易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13.2.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7月5日停牌一天,并于7月6日起复牌,交易三十个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股票复牌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6日复牌之日起至2018年8月16日,已满三十个交易日。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百特;证券代码:002323)已于2018年8月17日开市起停牌,待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相关规则作出后续安排。

  四、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将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接受投资者咨询:

  (1)投资者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

  (2)咨询电话:021-32579919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