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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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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1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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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宝钱公路555号A栋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志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董事李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独立董事李绍春、王传邦、张伟君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定立中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 董事会秘书郑晓荣出席会议,公司财务总监孙立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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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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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浚哲、胡昊天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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