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函告,获悉东塑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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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东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22,586,0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8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357,965,999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4.71%,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
3、股份质押的其他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为东塑集团对前期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塑集团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东塑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