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4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15:00 至2018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17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903,108,2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07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71,840,4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61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231,267,7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456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92,389,1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7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73,3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91,615,8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116%。
3、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福建诚和世纪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744,5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5%;反对3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353,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6%;反对3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收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081,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362,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081,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362,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1、2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3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议案1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扬、李静
3、结论意见: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5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最高额不超过13亿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不超过8.09%。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近期,公司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购买了0.75亿元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0.75亿元,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
2、购买金额:人民币0.75亿元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预期年化收益率:3.1%
5、投资期限:29天
6、购买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加强跟踪,严控投资风险,拟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结合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银行理财投资。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3、资金账户管理人员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账户资金变动和收益情况。
4、公司审计监察部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定期组织进行检查,确保合法合规,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风险,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及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2、公司通过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相应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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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