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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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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8-091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齐翔腾达,证券代码:002408)连续两个交易日(2018年11月14日和2018年11月15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20.6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核实并关注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经核查公司除以下重大事项外未有其他异常情况,现将重大事项及核查结果说明如下:

  1、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408,证券简称:齐翔腾达)自2018年6月19日上午开市起停牌。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和股东的利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8 年11月14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复牌后,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18年 10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 43号),公司收到函件后高度重视就重组问询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就相关问题逐一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8-09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具体合作内容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相关合作情况以各方签订的专项协议为准,后续进展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未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预计不会对公司业绩等方面产生直接影响。若本协议能够顺利实施和推进,预计会在以后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3、除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外,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未披露的其他框架协议或战略协议。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和洪泰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泰资本”)经过广泛的沟通、交流,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促进的前提下,决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于2018年11月15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洪泰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迪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日

  住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中哈国际边境合作中心B3左地块1-101-05铺号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管理;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它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投资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洪泰资本控股由洪泰基金发展而来,是中国独具优势的多元化投资控股公司,由著名企业家俞敏洪先生和资深投资银行家盛希泰先生于2014年共同创立, 核心业务包括投资管理及创业服务、财富管理、个人征信等生态业务。

  3、签订协议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签署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宗旨

  双方充分发挥产融结合优势,以金融守实业,实现实业做优做强和金融资本保值增值。

  2、合作内容

  (1)洪泰资本充分发挥金融服务优势,为公司在并购重组、价值管理、股权结构优化等方面提供投融资综合解决方案,促进公司战略优化和内在价值提升。

  (2)双方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积极对接国内外化工新材料高精尖技术,发掘产业合作机会,努力提升化工新材料领域核心技术竞争力,全面助推公司新旧动能转换进程。

  (3)双方在化工新材料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合作投资公司新建优质项目;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平台优势,通过国内外并购等手段,不断完善高端化工新材料产业全球布局,加快国际化转型步伐。

  3、合作期限

  各方同意,本框架协议合作期限暂定为一年,自本协议签署日计算。 合作期满后,任何一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以此类推。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碳四深加工行业上市公司,积极拓展延伸化工新材料产业链,以实现高质量发展。若本协议能够顺利实施和推进,有利于发挥双方资源优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价值。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各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预计不会对公司业绩等方面产生直接影响。若本协议能够顺利实施和推进,预计会在以后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协议履行时间计划、合作规模或金额、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具体合作内容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后续进展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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