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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719号上海淳大万丽酒店4楼莱茵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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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执行董事长张鹏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人,董事长郭亚军先生因休病假,未能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董事祝捷先生、董事鲍汝林先生、董事潘熙健先生、独立董事傅劲德先生、独立董事徐麟祥先生、独立董事沈银珍女士、独立董事秦波先生、独立董事周莉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长刘淼先生、监事冯俊先生、监事魏亭先生、监事苏钰婷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李忠先生为公司董事暨鲍汝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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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舒伟东先生为公司监事暨刘淼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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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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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所有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珍慧先生、洪小龙先生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会议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