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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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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0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绵阳市三星路188号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于少波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陈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李刚先生、宗跃强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材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OLED显示技术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分项表决情况:

  2.01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 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 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 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议案 2为逐项表决的议案,表决结果如前所述。议案1为普通表决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2、议案3、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8 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东材科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费东、周勇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1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年11月15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31日、2018年11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次回购预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回购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最低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元/股。根据回购资金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3,000.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4.7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董事会决议注销回购股份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司董事会决议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

  公司董事会决议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三)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88号

  联系人:陈杰

  邮政编码:621000

  联系电话:0816—2289750

  传真号码:0816—2289750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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