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集团”)函告,获悉星星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
■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14日,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8,398,9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2%。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57,374,40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3.45%,占公司总股本的18.24%。
三、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情况说明
本次股票质押为对前次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控股股东星星集团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星星集团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方式应对平仓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份质押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