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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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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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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15:00至2018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塘西路2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娟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股份57,849,40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5276%。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57,824,40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5053%;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2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23%;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2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2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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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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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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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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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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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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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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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娟女士、韩惠明先生、陈宝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1、《关于选举王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获得选举票数57,844,40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20,0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0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7.0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韩惠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获得选举票数57,844,40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20,0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0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7.0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宝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获得选举票数57,844,40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20,0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0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占世向先生、夏海力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8.0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占世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获得选举票数57,844,40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20,0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0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8.0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夏海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获得选举票数57,844,40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20,0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0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杨勇先生、路俊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9.0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勇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获得选举票数57,844,40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20,0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0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9.0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路俊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获得选举票数57,844,40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20,0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0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委派孙钻、白雪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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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召开了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曹娟娟、季俊杰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已同意其离职申请,并已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2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8.09元/股。截止2018年11月15日,公司总股本为11,226.8755万股;若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实施完毕,则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11,221.6755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6)已于2018年11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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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提前2日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娟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情况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占世向先生、独立董事夏海力先生、董事陈宝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占世向先生担任召集人。

  选举董事韩惠明先生、董事陈宝华先生、独立董事占世向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选举董事韩惠明先生担任召集人。

  选举独立董事夏海力先生、独立董事占世向先生、董事王娟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夏海力先生担任召集人。

  选举董事王娟女士、董事韩惠明先生、独立董事夏海力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选举董事王娟女士担任召集人。

  上述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拟聘任韩惠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拟聘任陈宝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拟聘任姚跃文先生(简历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姚跃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拟聘任林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拟聘任康云华先生(简历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孙公司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孙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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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王娟女士: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97年至2004年任职于世嘉电梯厂;2005年至2011年期间,先后担任世嘉有限监事、执行董事兼经理、董事长等职务。201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世嘉新精密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娟女士持有公司7,223,672股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长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王娟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2、韩惠明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95年至2004年先后任职于彩乐装潢厂、世嘉电梯厂;2005年至2011年期间,先后担任世嘉有限执行董事兼经理、监事、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201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中山亿泰纳执行董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惠明先生持有公司4,978,500股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韩惠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3、陈宝华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先后就职于苏州飞创电讯产品有限公司、苏州亚测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永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至今,先后任苏州波发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长;2018年11月15日起,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宝华先生持有公司9,214,233股股份,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陈宝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4、占世向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副教授、高级会计师。2008年至今,就职于徽商职业学院,现任该学院教师及财务负责人,同时兼任黄山科宏生物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占世向先生曾担任过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1月1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占世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占世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

  5、夏海力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战略管理专家。2002年至今,就职于苏州科技大学,现任苏州科技大学公管学院教师、系主任,同时兼任苏州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夏海力先生研究领域为工商管理,曾在CSSCI及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2018年11月1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海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夏海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

  6、姚跃文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至2010年,先后就职于徽商职业技术学院、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1年10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跃文先生持有公司533,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姚跃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姚跃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姚跃文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66161736

  传真:0512-68223088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塘西路28号

  邮编:215151

  电子邮箱:shijiagufen@shijiakj.com

  7、林波先生: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5月至2018年8月,就职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职财务部成本会计、内部审计负责人,并担任职工监事;2018年8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审计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波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具备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任职资质。

  8、康云华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1年至2016年,先后就职于华宝证券、广发证券、苏州天马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证券部,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云华先生持有公司20,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康云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康云华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66161736

  传真:0512-68223088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塘西路28号

  邮编:215151

  电子邮箱:shijiagufen@shijiak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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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提前2日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舒竹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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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舒竹锋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9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先后担任公司制造部文员、计划员、部长助理、副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舒竹锋先生持有公司20,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舒竹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监事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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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鉴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市亿泰纳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亿泰纳”)业务发展迅速,为进一步增强中山亿泰纳的经营实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对其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前,中山亿泰纳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山亿泰纳注册资本3,000万元,依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资标的中山亿泰纳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中山市亿泰纳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中山市五桂山龙石村杨屋57号之五

  3、法定代表人:韩惠明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精密五金制品;钣金加工;技术及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本次增资将全部使用现金出资方式,资金来源公司公司自有资金。

  7、股权结构:本次增次前,中山亿泰纳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持有中山亿泰纳100%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山亿泰纳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依然持有中山亿泰纳100%股权。

  8、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鉴于中山亿泰纳的业务发展迅速,为进一步增强中山亿泰纳的经营实力,满足其业务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需求。

  本次增资系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风险可控,不会对本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深化在移动通信设备领域的布局,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波发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发特”)拟出资8,000万元在苏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公司孙公司)苏州嘉波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波通讯”,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准登记为准)。

  2018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孙公司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投资全资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嘉波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准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暂定),其中首期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

  3、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注册地址:苏州市高新区(具体地址暂未确定)

  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电子产品、通讯产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准登记为准)

  7、股权结构:波发特持有嘉波通讯100%股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波发特主要从事射频器件和天线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滤波器、双工器等射频器件和室外基站天线、室内分布天线等基站天线产品,其主要客户有中兴通讯、日本电业等。本次对外投资系为进一步深化公司在移动通信设备领域的布局,满足未来5G时代的产业需求。

  2、存在的的风险

  (1)经营管理上的风险

  因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孙公司尚处于筹划阶段,孙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各项管理制度都需要一定时间进行建设、磨合和完善。

  (2)技术更新迭代的风险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通信技术的不断演进迭代,产品的技术竞争、价格竞争日趋激烈,市场竞争加剧可能会对孙公司取得订单的能力、产品的销售价格造成不利的影响。

  (3)国家产业政策的风险

  通信设备制造业是国家重点支持和发展的战略性产业,但若宏观经济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影响到波发特所处行业的产业支持政策的持续性,将对新成立孙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

  (4)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不通过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孙公司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的设立及项目备案尚需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手续后方可实施,公司将视项目投资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系以波发特自有资金进行投入,若投资未达到预期盈利效果,将会对波发特的现金使用效率、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系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属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的一部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韩惠明先生的个人履历具备履行上市公司总经理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且本次提名、聘任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韩惠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陈宝华先生、姚跃文先生的个人履历具备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且本次提名、聘任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陈宝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同意聘任姚跃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签名):

  ■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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