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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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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越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1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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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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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50万份;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50万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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