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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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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交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606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人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6,5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4,5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1,9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18元/股。

  发行人于2018年11月15日(T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新疆交建”A股股票1,950万股。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18年11月19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于2018年11月19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8年11月1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2,666,190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10,045,825,000股。配号总数为220,091,650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220091650。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5,643.37564倍,超过15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本次发行数量的6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6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5,8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0.0531596723%,有效申购倍数为1,881.12521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18年11月16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上步工业区10栋3楼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18年11月19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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