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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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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0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部分土地收储、全资子公司搬迁及购买土地使用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收储、全资子公司搬迁、土地竞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办理土地证等相关事宜。

  2018年11月8日,全资子公司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鸥水处理”)与常州市国土资源局金坛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金鸥水处理以2,638.70万元人民币的土地出让价格购买位于儒林镇S240西侧、长湖路北侧地块,宗地总面积为70,36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

  2018年11月13日金鸥水处理取得了上述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

  二、证书基本情况

  1、持有人: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

  2、土地位置:儒林镇S240西侧、长湖路北侧地块

  3、使用期限:2068年11月29日止

  4、用途:工业用地

  5、面积:70,365平方米

  6、证号:苏(2018)金坛区不动产权第0046448号

  三、对公司的影响

  购买土地是全资子公司金鸥水处理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金鸥水处理的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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