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8-063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前偿还部分质押融资本金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月 14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敏先生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前偿还部分质押融资本金及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7年11月13日,杨敏先生将其持有的780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86%)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11月15日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2)。2018年10月15日,杨敏先生将其持有的90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2%)质押给国信证券进行了补充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10月17日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4)。
2018年11月13日,杨敏先生对上述股份质押办理了提前偿还部分本金手续。本次偿还部分本金不涉及股份解除质押。
因国信证券对上述质押业务相关条件进行了调整,2018年11月13日,杨敏先生将其持有的420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77%)质押给国信证券作为上述质押的补充质押, 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本次补充质押日为2018年11月13日,到期购回日为2020年6月11日,相关补充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杨敏先生持有公司3080.88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01%。杨敏先生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为177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7.45%,占公司总股本的20.11%。
二、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本次质押为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杨敏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杨敏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上述股份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敏先生、杨阿永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3080.88万股、2529.12万股,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75%。杨敏先生合计质押股份1770万股,杨阿永先生合计质押股份0万股,两人合计质押股份1770万股,占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31.55%,占公司总股本的20.11%。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8-064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的期间内循环使用。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8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签订华夏银行企业客户慧盈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6)。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11月13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2,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189,545.20元。
上述赎回本金及收益均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在前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范围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余额为5,800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5日
●备查文件
1、华夏银行单位理财产品凭证。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8-065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11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1792)。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 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