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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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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18-105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交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源复材”)于2018年11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791号),接到问询函后,公司及时组织人员对问询函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及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说明如下:

  1、你公司控股股东海诚投资将你公司股份质押的主要原因,质押融资的主要用途,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针对平仓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

  经向控股股东福建海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诚投资”)了解确认,海诚投资质押融资的主要用途为其自身资金需求。根据融资质押信息,质押的股份暂不存在平仓风险。海诚投资将继续与质权人保持密切沟通,如若后续出现公司股票持续下跌,海诚投资将通过补充质押、补充现金等措施防范触发平仓风险,以保证公司股权的稳定。

  公司将继续对海诚投资所进行的股权质押保持高度关注,并督促降低融资风险。

  2、除上述质押股份外,你公司控股股东海诚投资持有你公司股份是否还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如存在,请说明具体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经向控股股东海诚投资了解,除已披露的股份质押外,海诚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3、你公司在保持独立性、防范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等方面采取的内部控制

  措施。

  回复:

  首先,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互独立。公司有关生产经营或重大事项均由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确定,不存在受控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其次,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建立了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从而有效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同时,独立董事在公司披露年报时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审计说明。

  最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并出具《对外担保、证券投资、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4、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公司无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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