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2018年4月21日),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禾泓安”)和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禾涌安”)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0,694,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503%。上述股份均为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祥禾泓安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65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17%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