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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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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5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11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2名,实际参加董事12名。会议由董事长谭帼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及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将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6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11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展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及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变更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及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关于变更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及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延期事宜。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7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董事会提议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8年11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8日下午14: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27日——2018年11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B17地块,电话:0758-8510155。

  7、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1日(星期三)

  8、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9、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11月21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及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单独计票结果需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B17地块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胜宇、赵璧

  联系电话:0758-8510155

  联系传真:0758-8510077

  邮编:526000

  2、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3、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华锋股份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06”。

  2、投票简称为“华锋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鉴于本人(本公司)为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股。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相关议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请在对议案一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请对议案六的各候选人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8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及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保证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及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延期的议案》,对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进行部分实施内容的变更及新建研发中心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延期。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459号”《关于核准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463.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937.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会验字[2016]G1500166021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截至2018年9月30日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差额部分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净利息收入。

  二、变更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及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延期的背景及原因

  1、“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内容

  随着低压腐蚀箔生产技术更新换代的加快及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等费用上涨给项目实施成本带来的影响,在综合考虑公司IPO实际募集资金、自有资金余额及银行借款等融资渠道的基础上,公司拟将“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实施内容调整为“新建11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并相应调整该项目的投资规模、预计效益等。截至2018年9月30日,该项目已完成投资7,637.6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7,328.87万元(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净利息收入),自有资金投入308.77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已经通过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陆续建成11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得益于部分生产线技术水平的提升,该11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最终形成低压腐蚀箔年产500万平方米的产能,预计于2018年12月31日全部投产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拟将该募投项目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完成。

  2、“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延期

  随着电极箔研发技术的更新换代,公司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合理安排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进度。截止目前,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建筑工程已完工,部分设备待购置、安装及调试,预计于2018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拟将该募投项目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完成。

  三、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内容

  “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变更前建设投资金额为11,848.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7,325.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变更后项目的建设内容调整为“新建11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建设投资金额为7,637.64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7,325.57万元。公司根据建设内容的调整相应调整该项目的预计效益。调整后的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及扣减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合计7,328.87万元、自有资金308.77万元,总计7,637.64万元投入变更后“新建11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新建11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已投入完毕。

  此外,随着低压腐蚀箔生产技术更新换代加快以及在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等费用上涨给项目实施成本带来的影响,在综合考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自有资金余额及银行借款等融资渠道的基础上,公司调整了“新建11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及“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进度,调整后“新建11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涉及的低压腐蚀箔生产线已于2018年8月全部建成,预计于2018年12月31日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建筑工程已完工,部分设备待购置、安装及调试,预计于2018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系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现有自有资金余额及银行借款等融资渠道的基础上,为保持公司健康的财务结构所做出的合理选择,有利于节约资源,符合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低压腐蚀箔生产技术更新换代逐步加快的背景下,公司拟通过股权或债权等方式继续筹资以实施新一代低压腐蚀箔生产线的建设。

  五、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是必要的,有利于保持公司健康的财务结构,降低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等费用上涨给募投项目带来的实施成本上升的风险以及低压腐蚀箔生产技术的更新换代加快给募投项目实施带来的技术风险,有利于华锋股份的长远发展。本次变更体现了对募集资金的合理配置,有利于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变更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及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关于变更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及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延期事宜。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变更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及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变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及“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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