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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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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1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马革先生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马革先生于近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1,842,1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51%,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厚春、李祖芹、马革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前海金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自2016年1月变动以来累计减少比例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2018 年 11 月 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并签署了《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报告书已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权益变动后,常厚春先生、李祖芹先生、马革先生,深圳前海金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迪森股份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        称:常厚春

  住        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街5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经济开发区东区沧联二路5号

  名        称:李祖芹

  住        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景路150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经济开发区东区沧联二路5号

  名        称:马革

  住        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490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经济开发区东区沧联二路5号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名        称:深圳前海金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厚春、李祖芹、马革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前海金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迪森股份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8 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后,公司马革先生与一致行动人常厚春先生、李祖芹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3,768,5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10%,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本次减持股东马革先生在减持前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革先生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五、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3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15:00 至2018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9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1月9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沧联二路3号迪森股份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已于2018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机构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登记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2018年11月12日(星期一)17:00前到达公司为准。

  邮寄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沧联二路5号迪森股份证券部(收)。邮编:510760(信封或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传真号码:020-82268190。

  (二)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2日、11月13日、11月14日(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沧联二路5号迪森股份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一)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但应事先电话预约参会,并初步提供以上相关登记信息。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到会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3、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0-82269201

  联系人:陈燕芳、罗楚欣

  电子邮箱:gd@devotiongroup.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投票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1、投票代码:“365335”。

  2、投票简称:“迪森投票”。

  3、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迪森投票” “昨日收盘价”字段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编码。1.00元代表议案1.00,2.00元代表议案2.00,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5分钟后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果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股东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后,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迪森股份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登陆成功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2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将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委托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并在所选意见的相应栏目处打“√”,多选或不选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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