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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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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 2018-111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全部
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76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73万股。详见2018年10月25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7)。

  2018年11月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回购注销事项。详见2018年11月10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10)。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不考虑其他事项的影响,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873万股,由目前的702,650,481股减少至683,920,481股(最终以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限制性股票注销,并依法向公司所属管辖的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减资事宜,注销和减资程序尚需要一定时间,未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资前,暂不影响公司总股本数和注册资本金额。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2月28日。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多氟多证券部。

  联系人:原秋玉

  联系电话:0391-2956992

  联系传真:0391-2956956

  联系邮箱:dfdzqb@126.com

  联系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多氟多证券部

  邮政编码:454150

  3、债券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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