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5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持股3%以上的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90,964,77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5.80%)提请增加《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除此之外,无其他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2日(星期一 )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1日— 1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1日下午3:00至2018年11月12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A座写字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广西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7名,代表股份332,913,3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为75.2916%。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332,872,9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5.2825%;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4名,代表股份40,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9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各项议案逐一进行了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下第1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其中同意332,912,1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1,2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154,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反对1,201股, 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2.以累计投票的方式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审议《关于选举黄昌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黄昌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32,913,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15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弓建峰、史小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6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以书面、传真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11月12日下午4:00,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A座写字楼二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4人,其中董事王岩玲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由董事王广西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郭怀保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由董事王广西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朱新蓉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由独立董事黄昌兵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长王广西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选举调整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子健委员:郭怀保、黄昌兵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黄昌兵委员:戴扬、朱新蓉
(三)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朱新蓉委员:王岩玲、黄昌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