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1月12日,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股份”或“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集团”)通知,维维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于近日先后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登记手续。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
(一)2018年11月12日,维维集团将其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的25,000,000股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相关质押解除手续已办理完毕。此次解除质押的25,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0%。
(二)2018年11月12日,维维集团将其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的12,000,000股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相关质押解除手续已办理完毕。此次解除质押的12,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2%。
二、股份质押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维维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32,000,000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11月9日,质押期限为2018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6日,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此次质押的32,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1%。
(二)股份质押的目的
本次股票质押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
(三) 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维维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维维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本次质押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截至本公告日,维维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550,191,5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2.91%。维维集团累计质押的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共计485,220,765股,占其持股总数比例为88.1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02%。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